项目编号: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项目名称: 委托第*方开展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项目
采购方式: 比价采购
预算金额(元): ******.****
最高限价(元): ******.****
采购成本价(元): ******.****
需求详情:
重点围绕民政部、财政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关于“第*方评估”的内容开展评估,主要包含5项具体工作内容,分别为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政策落实情况、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、精准认定救助对象,无应保未保、应退未退等情况、加强社会救助热线值守和公开公示、调查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和社会救助工作满意度等。这些指标能够较为客观、全面反映出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执行情况、群众受益程度和社会满意度。 拟对全省**个市本级(各抽2个区)、**个县(市)和省对区直接拨付资金的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、黑河市爱辉区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,共计**家单位开展第*方评估。经咨询测算,拟在每个区县抽取2-4个乡镇(街道)、**名救助对象、7名社会公众、2名工作人员,共计****个样本,含项目方案设计、问卷设计、实地调查劳务费、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、材料印刷和装订。
服务周期: **天
供应商数量: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
服务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***号
报名开始时间:****-**-** **:**
报名结束时间:****-**-** **:**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***条的规定,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。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(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扫描件加盖公章)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*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(2-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,加盖公章);
采购单位: 黑龙江省民政厅
联系人: ***
联系电话: ***********
联系座机: ****-**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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